國務機要費案 2006/11/3 偵結,總統陳水扁 2006/11/5 晚間召開記者會說明。說明要點如下:

1. 國務機要費案不必等到三審定讞,只要司法在一審判決貪污有罪,我(陳水扁)立即下台。
【小貓批:判誰有罪?你陳水扁?吳淑珍?還是下面的小囉囉?當初不是說「被起訴就下台」?現在又改說詞!等到一審判決,2008也快到了。別把人民當笨蛋,誰不了解這是拖延戰術!】

2. 部份起訴內容有可議之處,但這樣的偵查結果是台灣司法的勝利跟民主的驕傲。
【小貓批:台灣司法的勝利跟民主的驕傲有個屁用。有個丟臉的總統還是令我覺得恥辱!】

3. 如果我(陳水扁)真的貪污,有可能 5 年只貪污 1480 萬嗎?有可能用收集小額發票這種(愚笨的)(緩慢的)手段嗎?
【小貓批:這兩件事沒有因果關係。邏輯真差。我怎麼知道你還用了什麼手段污了更多錢?】

4. 自從我(陳水扁)當選總統後,自動月薪減半,每月少領42萬,8年就少領4000多萬,怎麼還會去貪1400多萬?
【小貓批:這兩件事沒有因果關係。邏輯真差。我也可以說你就是要把少領的4000多萬到處拿回來!】

5. 奉天專案有更多錢可以貪,但我(陳水扁)沒有去貪,所以怎麼會貪區區1400多萬?
【小貓批:這兩件事沒有因果關係。邏輯真差。就算你只貪了 1 塊錢也是貪!】

6. 國務機要費到底是什麼?連我(陳水扁)也「霧煞煞」,當然不知道什麼可以報什麼不能報啊。
【小貓批:不知道不會問嗎?誰告訴你可以把買鑽戒送老婆的錢拿去報??】

7. 堂堂總統竟然沒有特支費,要怎麼交際應酬呢?大家應該檢討制度。
【小貓批:就算有特支費也不是給你拿去買童書玩具和 Burbery 的。】

8. 大家最關心的重點就是「錢用到哪裡去」?「有沒有放到私人口袋」?大家想想,我太太跟小孩共180萬的發票,五年四個大人只花這些嗎?如果要貪,消費不只這樣吧!要貪應該要貪多一點吧!
【小貓批:原來你家的支出一向只靠污來的錢啊~ 領教領教...】

9. 秘密外交的事,不能講就是不能講。檢察官硬逼我講,我就只好說謊。
【小貓批:說謊就說謊,理由一大堆。人家拆穿你的謊言還振振有詞。教壞囝仔大小。】


【註1】貪就是貪,不該拿的錢,一毛錢也是貪。這種基本的定義問題,總統先生是故意裝孝維還是怎樣?

【註2】後兩篇的表格是「國務機要費」被抓到的假發票,紅字是我標出來的項目。
咱的總統先生為了 A 錢,涓滴不棄。連 129 元的發票也不放過(項目編號22)。
最好笑的是項目編號573:「股價為何上漲」?這需要買書嗎?問吳淑珍不就好了嗎?全部砍掉重練! XD
國務機要費假發票表格(1/2)
國務機要費假發票表格(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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