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夫夫同學(也就是我的學長姊)聚會,大家投票決定去 Milpitas 的金玉滿堂餐廳(Liou's House)。其實它是一家還不錯的餐廳,第一次在那邊聚會也是我們提議的,頗獲好評。不過昨天最後結帳時搞得很不開心,以後可能不會再光顧了。

說穿了也不是什麼大事:老闆堅持一桌只能刷一張信用卡。

其實我是故意要刷兩張卡的。因為上次從滑雪場回來吃飯,一群人點了一大桌兩百塊錢的菜,最後結帳時有兩個朋友掏出信用卡要分兩筆刷,卻被櫃台的歐巴桑擺了張晚娘臭臉,嘰嘰咕咕念了半天(因為不是我去結的帳,所以被念了什麼我也不知道)。朋友脾氣好,摸摸鼻子收回其中一張卡,乖乖付了帳。後來我聽到朋友微微抱怨歐巴桑態度不佳才知道這事。

在美國,一群人同桌吃飯但各自刷卡結帳並不是很奇怪的事。我知道刷卡和付現是不同的,因為發卡公司會向餐廳收取簽帳的某個百分比的費用(好像是2%),但付現金就全由店家獲利。可是刷一張卡和刷兩張卡有什麼不同呢?除了服務生要麻煩一點多刷幾次卡片(而我們也會多給一點小費),『一桌十個人點十道菜、結帳時刷一張卡』和『十桌一個人各點一道菜、結帳時共刷十張卡』,有很大的差別嗎?而且我們吃了兩百多塊錢的菜,刷兩張卡也不是太過份的要求...吧?

因為有上次的不愉快經驗,所以這次我故意要刷兩張卡。(真是非常欠揍的奧客)

不過我向大家說故事的時候太大聲了,被掌櫃的臭臉歐巴桑聽到,於是我一邊講故事她就一邊瞪我(朋友告訴我的)。朋友還小小聲地說,剛才她向歐巴桑要個水杯什麼的,那個歐巴桑對她的態度就很差,原來我以前就受過她的氣啦?看起來她很不好惹啊等等。(嗯,我也沒有要惹她的意思,只是想問看看為什麼不能刷兩張卡啊?)

後來我們買單的時候,櫃台歐巴桑忽然消失,直接派出老闆來接招。這家老闆待人客氣是出了名的,但看到我拿出兩張信用卡的時候,卻維持著一貫客氣但堅硬的態度:『對不起我們只收一張信用卡。』我說:『可是我們吃了兩百塊錢,也不是小數目,可以刷兩張卡嗎?』老闆態度很硬:『抱歉喔不行。』(我再追問下去他可能會說抱歉喔就算你們吃了一萬塊也只能刷一張卡喔)(忽然想到,如果當時跟老闆說『不好意思我們這兩張信用卡都只剩一兩百的額度沒辦法只刷一張哩』會怎麼樣 -- 美國銀行的信用卡制度很奇怪,如果刷爆一點點是不會被拒的,但會毫不客氣地罰你款!)

我和老闆僵持了幾秒鐘,夫夫的聲音從旁邊冒出來:『算了,那我們小費給少一點就好了。』我想想也有道理,就不再與老闆爭執,收回一張卡片。(結果還是沒問到為什麼老闆堅持只能刷一張卡的苦衷.... Orz)

本來算好一人二十塊錢,這下子一人可以退一塊錢。哼。

不一會兒,跑堂的遞上簽帳單,出信用卡的朋友接過來正要簽名,咦?怎麼小費那一欄已經被人家用原子筆填好了呢?

這邊要再補充一點在美國餐廳用餐付小費的規矩:一般來說,菜單上的菜價是不含稅也不含服務費(小費)的,最後買單的時候,服務生送上的帳單會列出每項單點的價錢、總價、還有加了稅之後的價錢(加州的稅是 8.25% 左右,每個城市稍有不同)。顧客看過帳目沒有疑義,就會付上現金或信用卡,服務生把帳單和錢/卡收走,過一會兒再把零錢找來或者送上信用卡簽帳單。如果是付現金,就直接把小費留在桌上;付信用卡的則要在簽帳單上自行填入小費若干。通常簽帳單很簡短,不會再列出消費細目,典型的簽帳單長這個樣子:

   XXX Restaurant  
    06/15/2008
 Amount: XXX . XX
 Tips:      .   .
 Total:      .   .
 Signature X          
   ~~ Thank You! ~~

拿到單子可不能簽了名就走欸,得先過一關算數題 -- 到底要付多少小費呢?(而且要當心 Total 的數字不要填到 Tips 去 XD)

一般說來晚餐的小費給的比午餐多(沒什麼道理)(而且也常見午晚餐菜色相同但價錢不同的餐廳菜單),通常午餐會給10~15%,晚餐則給15%~20%。我曾經問過 Peggy,她說 15% 是合理的,但是她老公非常大方,通常不論午晚餐都會給 20% 以上。她還告訴我們美國的餐廳服務生得到的小費是要課稅的 -- 這點嚇了我一跳!Peggy 說政府會依照服務生的『應得小費』來扣稅,而那個『應得』的數字好像就是餐費的 15%,所以如果顧客給的小費少於 15%,服務生是會賠錢的!所以 Peggy 總是給得優沃一點,通常是 Amount 乘以 20%。

呃.......對數字特別敏感的台灣人馬上就發現 Peggy 的算法不大對 -- 雅藍和我同時開口:『應該是稅前的總價的 20% 吧?』因為 Amount 那一欄是已經加過稅的呀!同一筆錢,政府不該向勞資雙方都扣稅呀!Peggy 看著黑板想了一下:『Oh, you're right.』

雖然只差 8.25% 的 15%~20%,我們這種摳門的窮學生通常還是只付『未稅總價』的 15% 為小費 :p

不過呢,乘法是很麻煩的,例如未稅總價是 23.45,州稅是 1.93,小費要給多少呢?嘿嘿,要來加州玩耍的人可以偷學一下:直接把稅價乘以二,就會得到未稅價的 8.25% * 2 = 16.5%,這就算是不太丟臉的小費了。再看看服務品質,決定要加一點或減一點。(以上例而言,州稅的兩倍是 3.86,如果服務好點我們就給 28~29,服務差的就給 26~27)

關於小費另外還有一個不成文規定(其實很多店家會印在菜單上提醒顧客他們有此規矩):超過 N 人同桌吃飯,小費會自動列在帳單上(通常是 15%)。(這個 N 可能是 4,可能是 6,反正每家店的規定不同。)我並不知道為什麼要有這個規矩,不知道這規矩是不是法律,也不知道這樣對服務生是好是壞(通常我們看見忙壞了的服務生都會很心軟地給多一點小費,但如果白紙黑字印在帳單上寫 15%,我們也就懶得再塗改。)

美國的餐廳裡,每一張桌子都有特定的服務生。如果你的水杯沒水了,並不能像在台灣那樣隨便招手叫一個服務生來幫你加水,你必須找到『你的服務生』;如果找不到,應該要請別的服務生『幫我轉告我的服務生我要加水』;如果隨便叫一個服務生幫你加水是很沒禮貌的,因為他並拿不到你給的半毛小費,所以沒有理由為你服務。(下次在美國餐廳用餐時注意看一下帳單,有些餐廳會列上『你的服務生』的名字。)

所以囉,關於『餐廳服務生小費要扣稅』或『N人以上規定要有X%小費』等等規定,在美國人的世界裡看來一切都那麼理所當然;但在華人的小圈圈裡就不一定。

因為華人的餐廳還是維持台灣/中國/香港那一套,跑堂的服務生來來去去,並沒有專門為誰服務這回事;甚至『小費箱』是放在收銀機櫃台的,等顧客結帳時往裡面塞些小鈔零錢 -- 我常常納悶那些小費箱裡的小費到底最後給誰分了去呢?在中餐館裡跑堂的服務生到底怎麼拿到他們的小費?

好。回到奧客的故事。

話說朋友拿到簽帳單時發現單子上竟然已經被老闆用歪歪的原子筆填好小費的數目,真是令人生氣。

其一,老闆一定是聽見了我們說小費要給少一點,才趕緊填上小費;其二,如果有『N 人同桌將收取 X% 小費』的規矩,先前列出細目的帳單就會一併列出小費幾何,哪有人在對過帳後的簽帳單才提這件事?甚至還是店家自己用原子筆填的!

我們一群人瞪著那張簽帳單傻眼,大家都沒遇過這種事。

我站起來去櫃台拿菜單,想看看是不是有在菜單上寫明這個規定。老闆見狀跑來問:『你們要加點什麼菜嗎?』我答:『沒有,只是想看看你們這個 15% 的小費是不是本來就寫在菜單上規定好的?』老闆一臉嚴肅:『沒有,沒有寫。不過我們這樣做是合法的。超過 N 個人的用餐,本來就可以收取 15% 的服務費。這樣是合法的。』

好,沒寫就好。我管你合不合法,客人吃得不爽不給小費也是合法的。

不過朋友的修養很好,並沒有把小費填上 0.01 這種羞辱人的數字(如果是壞脾氣的我大概就會這樣做)。他只是拿出計算機,仔細算了一番,把老闆用原子筆寫的『稅後的 15%』小費畫掉,改成『稅前的 15%』小費。其實只差兩塊錢,也就是我們一人出 19 塊的總額,但這是奇檬子問題,就算只是區區兩塊錢也不願給這他們賺。(如果原本讓我們刷兩張卡,一人出 20 塊,老闆就會多賺十幾塊哩)

後來....沒有後來了。後來我們就平安走出店門口啦!目前為止並沒有被蓋布袋之類的,只是不曉得這個笑面虎老闆會不會誠實申報信用卡金額?(如果他真敢塗改我們的筆跡,那可是違法的!哼!)

喔,對了,幸好這家店我最喜歡的『糟溜魚片』已經偷偷學起來了。金玉滿堂是吧?謝謝以後不用再聯絡啦。

ps. 夫夫說我寫錯了,這家店的老闆應該是那位臉很臭的歐巴桑,笑面虎先生應該只是資深員工。沒關係啦,反正就是故事裡的人物代號囉,不要太計較囉。


Posted by crazycat1130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6) Trackback(0) Hits(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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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的確,在美國小費要怎麼給,是一門大學問,learning curve 非常陡。我最近也在BLOG發過類似的文章,但沒有這篇詳細。

    http://weijentravel.blogspot.com/2008/04/00.html

    這件事我完全支持妳們(應該都是我同學吧)的做法,面對奧老闆,就應該要拿出奧客的態度,讓他知道一奧還有一奧奧(這是國語嗎?),今天我是消費者,合理範圍內的要求,店家應該要接受。

    奇怪的一點是,我之前在LA三年,從來就很少碰到店家態度不佳的 - 或許是 LA 市場競爭激烈,店家不敢輕易造次。北加的店,姿態似乎比南加高些?
  • 也許老闆覺得我們的要求很不合理吧。也許他覺得允許刷卡已經是最大讓步了(很多中國餐館都是 cash only),我們這些奧客竟然還想刷兩張卡真是太過份了等等。

    想想老闆一定有他的苦衷,不是故意要那麼奧。不過我的修養實在太差勁,心裡一直放不下這件事,才會把它寫出來。(你的同學們都非常好脾氣好修養,那天只有我比較耐不住而已 XD)

    (而且後來回家的路上我還想了很多更奧的奧步可以向這家店抗議。例如兩個人用餐但是分坐兩張桌子各點一道菜最後也刷兩張卡;
    或者兩個人坐同張桌子但是點兩道菜就結帳,然後坐著聊半天,決定再點一客耗時1點鐘燉煮的2塊半八寶飯,然後再刷卡結一次帳,然後再坐著聊半天再點一客八寶飯.... XD)
    結論:我真是太邪惡了(雖然從來就沒膽真的做這些壞事)

    crazycat1130replied on 2008/06/17 06:29

  • 我也曾經為"既然扣的百分比是一樣的,刷一張卡和刷N張卡到底有什麼不一樣"這樣的問題百思不解‧

    後來我想到的是──
    因為刷N張卡比較浪費紙,人家簽帳單的紙捲也是要錢的吧‧

    另外自己填小費這種事真是太不可取了,如果是我,不只會畫掉重填,還特別會去找另外一個顏色的筆劃掉重填,免得對方又很沒品地偷加小費 (我真的有碰過這種,當時氣得我想打電話去信用卡公司暫停付款直到調出簽帳單來對筆跡為止)‧
  • 偷加小費?!太過份了!這不是偽造文書罪嗎?

    crazycat1130replied on 2008/06/19 15:30

  • 其實最扯的是我看到信用卡賬單的消費細目,還記得金額不對,然後還找得到之前的收據,餐廳老闆大概沒想到我會這麼認真吧。(我自己也沒想到.......)
  • 還真是麻煩
  • I just had dinner at the Liou's House last night. Their food was really good, but the woman who sat on the counter was not really friendly. She didn't even give us a smile when we asked about the 粽子. When I tried to pick up one 粽子 (I didn't know they all tied together, so I touched two 粽子 because I was looking for single one), she suddenly say "don't touch the 粽子" with a very loud and unfriendly voice. I was shy and embarrassing. If it's in Taiwan, I wouldn't go again. Unfortunately, it's north cal which doesn't have that much good Taiwanese food. sigh....... I need a quality Taiwanese food and a quality service.
  • 因為受過幾次氣,我完全不想再去了哩。^^;

    crazycat1130replied on 2008/08/31 13:01

  • 我知道妳在金玉滿堂受了氣 但我想說的是
    雖然老闆自行填上小費這個行為是不太好
    但的確在美國 超過N人以上的話 餐廳可以強迫顧客給15%的小費
    就連美國餐廳也都會這麼做 不是只有金玉滿堂而已
    有些餐廳甚至在菜單上就明寫著 超過N人 小費收15%
    這種情形 就算妳不滿意他們的服務 也是得給15%
    我個人是不太認同因為餐廳服務不好 所以你也以不好的態度回應
    就像你被狗咬了一口 你總不會因此反咬狗一口吧?
  • 如果他在菜單上寫明了,我就沒話說。
    但是明明沒有這個規定,那我就可以照我得到的服務來給小費。

    crazycat1130replied on 2009/01/2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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