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最舒服的地方是娘家,最幸福的身分是女兒。

拋夫棄子回到那個不用當媽媽不用當老婆只要做女兒的地方,每天懶洋洋睡到自然醒(雖然時差讓我只能睡到七點半),慢悠悠地吃早餐,然後陪老媽媽上市場,一手推菜籃車一手撐陽傘,慢慢走。

傍晚陪媽媽河堤散步,走去買馬克麵包,一公里半的路走一個小時。回家過馬路的時候,看看綠燈小人,回頭問媽媽:『還剩二十五秒,過得去嗎?』媽媽說可以可以,我們就手牽手向前走,過到馬路中間,兩位穿吊嘎的大哥超越我們,其中一位回頭對我們說:『過得去啦,小心慢慢走喔』然後又帥氣轉身走掉。很濃的台灣國語,一種像是威脅小孩又像是關心老人的語氣,我和媽媽都笑了(當然是等兩位大哥走遠了才笑出來。)

大廈管理員看到我和媽媽手牽手有說有笑,很高興地說,真好,真好,要珍惜啊。我說是啊是啊,有媽的孩子像個寶~

真的。全世界最舒服的地方是娘家,最幸福的身分是女兒。

6/3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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