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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瑞莎學姊的留言板看到有人倡導「拒絕婚前性行為」。這個問題其實我想了好久好久了,這麼多年來,心中雜亂的小想法也慢慢在改變。

由於家庭教育的關係,我的觀念一直很保守,「婚前性行為」當然是要不得的啦!而這個想法在 N 年前的某次高中同學聚會中第一次遭受挑戰。

L 是高中時班上最愛玩的女生之一。我記得她最嚴重的一次違反校規是和別校男生騎機車夜遊,被學校師長抓個正著。那次高中同學會上,她竟然當著導師半開玩笑的追問,很認真地回答:「可是不試試看怎麼知道合不合得來呢?」當時大家都笑翻了,認為她未免也太誇張,連「那個」也能「試」的嗎?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認真看待她的話,但是我心裡一直記得【註1】。

多年以後,這個社會的價值觀早就與當初大不相同。婚前性行為算什麼?未婚生子的也滿街都是。「性」不再是禁忌話題。我還記得,是黎明柔在深夜廣播節目中第一次提出『做愛做的事』這個現在聽起來有點躲藏得可笑的詞兒。

後來,自己結了婚,慢慢了解「性」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看了「慾望城市」裡面夏綠蒂的遭遇,更開始認真思考 L 當初的那句話。(如果有人沒有看過慾望城市,讓我做個簡單的提要:夏綠蒂是一位觀念保守的女孩,為了某種不確定的原因,堅持『拒絕婚前性行為』。在她嫁給特瑞的那天晚上,才發現自己的丈夫有性功能障礙。她非常想要一個『健全的婚姻關係』,也非常渴望自己能生一個小孩,但是特瑞沒辦法滿足她。試過許多方法仍然無效之後,他們只好離婚。)

如果夏綠蒂和特瑞曾經在結婚之前「試試看」的話,會怎麼樣?

我猜,他們並不會因此馬上分手;但可能會緩下結婚的腳步。

然後呢?

可能夏綠蒂接受了特瑞,兩個人結婚;可能夏綠蒂不接受特端,兩人慢慢疏遠成普通朋友。

我認為上面這兩種結局都比結了婚再離婚要好。我認為啦。

在接受「『性』其實和吃飯睡覺差不多都是滿足人類生理需求」這個概念後,「試試看」就變得沒什麼大不了。就像是女孩吃素但男孩愛吃肉一樣,兩人在交往的時候就知道這些,若能彼此容忍就一切 ok,若不能容忍就別在婚後拿這個當「我不愛你」的藉口。

唯一的差別在於:性行為可能讓女孩懷孕。(吃素的女孩可不會因為吃到一口豬油而有什麼大礙吧?)

如果說「愛」是神聖的,那我覺得「親吻」比「做愛」神聖多了。例如:召妓的男人並不愛妓女呀!那麼,為什麼沒有人提倡「拒絕婚前接吻」?

我覺得差別還是在於:性行為讓女孩懷孕。

傳統的觀念教導我們,女孩子懷孕之後男孩如果不負責任有多麼多麼糟糕。可是……拜託,現在是什麼時代了,女孩子也應該負責任好嗎?相愛是兩個人的事,做愛也是兩個人的事呀!兩情相悅之下做了什麼事,難道懷孕了都是男生的錯嗎?沒有戴保險套想怪誰呢?笨!(當然啦,非自願的性行為不在此討論範圍內。)

傳統的觀念教導我們,女孩的貞操是如此神聖,當然要將它保留到新婚夜,獻給最親愛的丈夫。哎,我覺得這種說法真是不折不扣的大男人主義,用個新潮的名詞,叫做「處女膜迷思」。男人根本就不應該因為洞房花燭夜的新娘子是不是處女而決定未來的20年愛不愛她吧。

所以,我愈來愈覺得,提倡「安全性行為」比「拒絕婚前性行為」還重要。「學會保護自己」比「期待別人的疼愛」重要。「了解自己在做什麼」比「盲目地遵守教條」重要。

就是這樣。

【註1】L 的開放觀念早在高中時就表露無疑(也嚇壞我等一群保守的女同學們):某次護理課,老師正在和大家討論「拒絕婚前性行為」這個話題,她大剌剌地站起來發言:「為什麼大人只會禁止我們做這做那?為什麼不教導我們『做了之後會怎樣』?『怎樣之後怎麼辦』?一天到晚拒絕婚前性行為,還不如教我們算安全期或者使用保險套的方法...」大家真是當場傻眼...。

【註2】關於這個話題,我了解的面向也許太窄。歡迎大家提出看法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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